中国法院网讯(刘娜 刘海欣)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中心成功调解了130起因开发商私自收取公积金保证金引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7年,梁某等130名业主在某房地产开发商处以商贷方式购买位于海拉尔区某小区住宅,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开发商要求,130名业主将公积金保证金共计300余万元打入开发商账户,开发商代收代缴至公积金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商出具收据,双方承诺房产证办理后退还此款项,2020年8月房产证办理后,房地产开发商一直未退还业主此款项,经业主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3年9月来到海拉尔区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屋购房贷款保证金。
调解中,海拉尔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起诉材料后,认为双方法律关系明确,并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同时为缓解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建议进行诉前调解,在向当事人介绍诉前调解具有零成本、高效率、司法保障同等化等优势后,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
法官与诉源治理中心的调解员深入分析案情,针对争议焦点,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并释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商无权收取业主的公积金保证金,理应返还给业主。在双方有意作出让步后,法官进一步从诉讼时效和成本等方面入手,引导业主方选择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从法律的角度为双方提供调解建议,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该房地产开发商与130名业主达成调解协议,后依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依法审核,做出司法确认裁定书。
三年追要无果的保证金,仅通过诉源治理的方式就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业主们纷纷为调解工作人员竖起大拇指,表示这种处理方式效率高、维权成本低。据悉,130名业主现已全部拿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