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9.3元糖果却让他赔了千元……
2023-12-08 10:50:09
 

  中国法院网讯(鄂鹏云)近年来,网购迅猛发展,网络购物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的购物方式,但网购不是“法外之地”,买卖双方都要遵循网络购物秩序,才能共同建设起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建设法庭就化解了一起由网购引起的纠纷,买家花9.3元购买的糖果却被要求赔偿上千元,这是怎么回事?让我们走进今天的案例。

  赵某是拼多多电商平台某店铺经营者,2023年5月16日,侯某在赵某拼多多店铺中购买了售价9.3元的糖果,侯某于4日后签收,2023年6月7日,侯某联系赵某店铺客服称商品像假的,要求赵某在不退回商品的情况下补偿费用,赵某为证明商品为正品,向侯某提供了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并拒绝侯某的要求。侯某通过拼多多平台申请收到退款后未退回商品,赵某多次联系侯某要求退回商品,侯某却不以为意,拒绝退回。赵某认为侯某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严重影响企业商业信誉,便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将侯某诉至海拉尔区法院,要求侯某退还货款并赔偿2000元。

  案件虽然金额很小,但因为涉及信息网络,且当前网购盛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十分重视,由于赵某人在浙江,承办法官决定开展电话调解,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了案情和赵某提供的证据后,从赵某出具的证明商品真伪材料、不实评论对店铺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几方面向侯某释法析理,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侯某支付赵某1000元赔偿金并撤销相关评论,赵某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