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吉州区法院:“四举措”促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2023-12-07 15:56: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聂芳 张谦成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着力创新现代化破产审判工作机制,通过实行破产案件专门绩效考核,完善执破衔接机制,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简化程序、快审快结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进破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动力。

  实行破产案件专门绩效考核

  为强化对破产案件的监督管理,有效评价破产审判法官的工作绩效,激励破产审判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吉州法院制定了《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破产案件专门绩效考核。破产案件依繁简不同分别折抵20-80个普通民事案件,并纳入法官绩效考核的加分项,有力地调动了民事法官办理破产案件的积极性。

  完善执破衔接机制

  充分利用执行程序,将被执行人中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转入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运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以来,累计审结13件执转破案件。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联合区政府办、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单位,牵头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协调会,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职工安置、缴纳税款、办证难等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重难点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协同化解企业破产难题,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简化程序、快审快结

  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是畅通危困企业救助和退出渠道、加快僵尸企业市场退出的有力手段。吉州法院简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受理导入破产程序。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缩短债权申报期限,并要求管理人通知到每一位已查明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2023年以来,快审快结机制适用率达100%。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