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隐形加班”需改变工时管理模式
2023-11-12 09:02: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房清江
随着社会业态的发展以及信息通信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经营与服务突破了工作地点与工作时间的限制,步入到全时空的新阶段,一些行业、职业可以不受固定时间与地点的限制,创造出相应的产品与服务,这也必然使得员工的工作无法局限于传统的工作时间,进而弱化了工作与生活的界线。这些在诸如产品营销、技术服务等行业尤其突出,这也导致了所谓的“隐形加班”困扰。
客观来说,劳动者一旦从事了这类职业,所谓的私人时间不理工作其实并不现实,毕竟这类职业大多以服务客户为中心,需要随时的沟通、处理与反馈,这是与以产品制造等为中心的劳动的本质区别。而之所以出现“隐形加班”的困扰,或许并不在于所谓的私人时间被一些工作处理所占用,而是传统工时束缚背景下劳动负担的延伸加码。
要消除“隐形加班”的困扰,较合理的做法是减轻此类职业者的工作负担。换言之,新形态有新形态的工作规律,应当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管理制度,而非“新旧杂陈”,叠加不必要的束缚与负担。
所以,化解“隐形加班”困扰,关键还是要引导这些行业跳出传统“朝九晚五”的工时管理模式,采取更为灵活、人性、科学的劳动管理方式。如,对“灵活工作”适当折算工时,相应缩短集中工作时间,赋予员工更多弹性作息安排的空间,允许员工自主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做到双向兼顾、相得益彰。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