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莫做“二传手”
2023-11-12 09:01: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江武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干部队伍内部,存在极个别的“二传手”干部。这些干部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比如对上级安排的业务工作,他们往往是不分析研究,而是机械地以“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来推给下级。又如对应由本部门或本人决策的事情,他们往往不承担责任,而是推给上级或集体,美其名曰“让领导拍板,让集体决策”。

  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为何会有一些干部选择做“二传手”,遇事躲着走、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推、落实责任往下移,究其原因,是懒政思想作祟,责任意识不强,以及在他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倾向。

  “二传手”干部的存在,不仅会助长人浮于事、推诿扯皮之风,还会影响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落细,阻碍发展、贻误事业,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二传手”干部越多,就越容易导致工作兜来兜去“踢皮球”,迟迟落不了地。要彻底整治“二传手”干部,各级党组织一方面要强化教育,补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之钙,让他们认认真真地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要不断健全干部评价考核机制以及奖惩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加强对担当的考核权重,让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此外,也要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们轻装上阵,解除担当者的后顾之忧。

  为官避事平生耻,事业面前看担当。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干部,理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多做攻坚克难的“主攻手”,不做推责卸责的“二传手”。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