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工作思路,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问题,完善物业纠纷诉调对接、联合化解机制,推动法院主导型解纷机制向社会治理大格局转型,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引入行业调解,变“点对点”为“面对面”
根据《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吉林市昌邑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批复》,吉林市昌邑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昌邑法院作为成员单位之一,于2021年3月份,引入该调解委员会的3名调解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对于辖区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充分发挥物业行业组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提升物业行业调解去除顽疾能力,由原来“点对点”式的经验积累,转向“面对面”式的推广应用,形成可复制的调解方案。今年以来,该调解委员会共接受法院委派调解物业纠纷528件,调解成功并自动履行216件。
联合相关部门,变“规划图”为“施工图”
昌邑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并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住建局拟签发《关于加强物业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置科学的物业纠纷诉调对接流程,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实现对化解物业纠纷“全生命周期”式的引领。《意见》还确立了相关部门职责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各自工作情况、研判本辖区物业纠纷出现的新问题,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
开展示范审判,变“盆景”为“风景”
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集中到速裁快审团队进行审理,运用“判例示范+类案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以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提高办案效率。截至目前,速裁快审团队今年共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278件,涉及十余家物业公司,其中因被告自动履行而撤诉1535件,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指引作用,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息诉同案”的效果。
下沉矛盾源头,变“输血”为“造血”
为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增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昌邑法院结合“法官进网格”活动,组织法官深入物业矛盾纠纷的易发地、集中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官走进小区,通过听取一线的声音,取得一手的材料,有针对性地化解潜在物业纠纷,有助于促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行业组织的自我治理能力,变被动为主动,将化解矛盾的方式由法院“输血”转变为物业服务企业“造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