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去看大飞机!”
轰!轰!轰!
伴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小孟和他的摩友们驶向机场路,留下落日和机车的故事。
“6月1日起,沈阳三环内户口的摩托车主上牌照不用再起诉了,祝各位摩友早日辽A!”刚上了车牌,小孟便在摩友群分享喜悦。
上个车牌还要起诉?司法大数据显示,近年来关于行政相对人诉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不履行颁发摩托车牌照职责的案件猛增:2021年有1700余件,2022年增至3000余件,2023年第一季度已达1530件。“以此类推,到年末还可能再产生4500余起类案,全年预计超过6000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
面对此种情况,今年5月,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接连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通过府院联动解决沈阳市三环内摩托车不予上牌难题,实现类案“无讼”。
突然暴雷:一季度辽宁行政案件增幅超50%
4月初,辽宁高院司法大数据显示,辽宁法院今年一季度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增幅超过50%,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不履行颁发摩托车牌照职责系列案首当其冲。
辽宁高院当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就摩托车上牌系列案件立案管辖进行专项调整,明确由沈阳高新区法院管辖。同时,指导沈阳两级法院加强府院联动,敦促交警部门积极履职,从源头化解纠纷。
据了解,早在1998年沈阳曾明确规定市内五区摩托车不予办理牌照,2006年和2018年先后出台政策——对沈阳三环内“限摩”作出规定,对摩托车能否上牌并没有明确限制。但现实却是“三环内”仍然不能办理牌照,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
4月7日,30件;
4月10日,40件;
4月12日,80件……
“按照这个增速,全院19个法官平均摊,每个法官至少要多办315件案子,严重挤占司法资源。”沈阳高新区法院党组一致认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三大风险。”
——审判质效风险,大量案件同时涌入,直接影响质效指标,拖全省法院后腿。
——廉政风险,如果在立案环节把关不严,有人可能打招呼“插队”,甚至出现“黄牛”。
——舆情风险,行政案件法定审限是6个月,但此类案件仅是“走程序”,稍有怠慢极易引发群众不满。
精准拆弹:7日内案结事了
见招拆招,迎难而上。沈阳高新区法院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全院力量,一面加紧办案,一面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与交警、司法部门共商对策。
“我们向交警部门阐明败诉的必然性和危害性,反复沟通必须依法履职。”沈阳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颖男介绍。
“我们必须正视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沈阳市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面对这个“烫手的山芋”下定决心。摩托车“限牌”是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城市交通路况、行驶安全等因素,牵一发而动全身——三环内违章行驶会不会增多?道路交通安全怎么保证……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一方面,沈阳高新区法院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先行处理告知书》督促作用,交警部门积极履职,做到“见书上牌”,部分当事人同意协调处理,有210件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另一方面,对于不接受诉前协调,只有拿到裁判文书才“心安”的当事人,立案后快审快结。4至6月,沈阳高新区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925件,全部案件做到7日内审结。
为什么这个历史问题在今天能够妥善解决?“摩托车上牌纠纷,一边牵连着老百姓的实际利益,一边关系着政府形象。”沈阳高新区法院党组认为,如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也在持续增强,发现问题后能够转变作风主动作为。作为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挖根源,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同时,也排除了自身“风险”。
釜底抽薪:司法建议力促类案“无讼”
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明确提出,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类案成因,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发出司法建议,“没完没了”抓落实,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
“我们不仅要办好每一起案件,还要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变定分止争、化解矛盾为提前预防、综合治理。”辽宁高院审管办主任王刚介绍,近年来,辽宁法院抓实司法建议工作,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今年以来,辽宁高院成立司法建议工作专班,完善《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把司法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5月23日,一份司法建议由沈阳高新区法院发往了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议其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履职,依法办理摩托车牌照登记注册事项。
一个多月来,公安机关借助回应司法建议的契机,组织专门小组开展专题研究,迅速推动相关部署落地。
目前,沈阳已开通12处摩托车注册登记便民服务网点,并对可能产生的交通影响问题,加强路巡警力、开展专项整治。
自6月以来,沈阳高新区法院再无此类新增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委政法委均对辽宁法院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小案不小。辽宁高院深入剖析案件成因,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同样制发了一份司法建议。
5月2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发往辽宁省政府,对一季度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分类解读。其中,对摩托车上牌系列案件的问题成因进行深入剖析。
建议沉甸甸,回复实打实。辽宁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省政府专门复函提出要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提升法治意识、优化法治环境、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等6项工作举措,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构建符合辽宁实际的诉源治理模式。
辽宁高院行政一庭庭长姜鹏飞认为,行政审判是一项带有司法监督性质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类案的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确保“建在点上、议在实处”,实现审判、监督管理的良性循环。
为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辽宁高院创新建立大数据预警机制,与省司法厅会商新收案件突增类案,共同破解难题。
“我们要积极通过司法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