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事件为何屡禁不止?
2023-10-26 09:17: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瞿叶娟
 

  人与犬的矛盾,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于内,要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公共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文明养犬的起点。于外,要加强管理与协作,以制度理顺、规范管理,实现多元主体有序参与、共同治理。

  近日,四川崇州一小区一只大型烈犬突然扑向一名幼童,疯狂撕咬,致孩子全身多处被咬伤。所幸经及时抢救,目前孩子生命体征已平稳。

  幼童的遭遇令人心痛。心痛之余,我们更应反思,恶犬伤人事件为何屡屡发生?

  居民养犬看似是生活中的小事,实则与邻里关系、社区稳定有着密切联系。不文明养犬引发的扰民、伤人问题突出,既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此次血淋淋的悲剧,更是暴露了部分社区养犬的管理漏洞。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伤人恶犬为罗威纳犬,属于大型烈性犬,这种犬种在很多城市被列为禁养之列。

  然而,悲剧已然发生。我们必须追问:烈犬何以能在小区内“闲逛”?为什么烈犬身上没有任何约束性工具?事发时,烈犬主人又在哪里?

  养犬管理涉及个人、社区、社会、政府等多方主体,笔者认为,应以协同共治为思路,健全联防联控联治大格局。在这个管理链条上,任何环节“掉链”都可能酿成犬伤人事件频发。

  要完善立法,提升养犬管理法治水平。规则是法治的基础。养犬管理必须实现规则化、法治化、规范化。目前关于养犬的法律规定多为侵权责任承担和原则性规定,而各地出台的一些养犬管理条例适用范围较窄。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制定专门养犬法律法规,提升法律规则的震慑力和可操作性。一方面,要明确养犬人的行为规范、可饲养的犬类品种、犬只收容管理等,为养犬管理明确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和处罚力度,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

  要协同共治,携手共建和谐社区。治理社区养犬难题绝不是“独角戏”,而是“协奏曲”。一是宠物主人必须牢记自己是第一责任人,文明养犬首先要从自我做起。部分养犬人法律意识、公共意识淡薄,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行为对他人生活甚至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养犬人除了要依规办理宠物犬饲养登记外,还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安全、卫生管理,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二是发挥街道办、居委会、物业公司的管理员、联络员和监督员作用。物业公司等熟悉社区情况,在养犬监督管理中具有独特优势。治安志愿者、保安、居委会工作人员应加强日常巡查,纠正居民不文明养犬行为,必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固定相关证据,便于警方开展调查。

  三是联动发力提升严格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市政等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协作联动,明确权责范围。日常中加强巡查,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季节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犬只扰民、伤人事件发生。

  要强化宣传引导,深化文明养犬意识。“狗的问题,首先是人的问题”。社区养宠带来了一些问题,但问题根源在于主人的不文明养宠行为。社区养犬需要加强外部管理,但最重要的还是要不断提高养犬人的法律意识和公共意识,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例如:创新宣传形式,除在小区内张贴警示以外,还可以养犬中的正反面典型为案例素材加强宣传引导;行政机关、基层组织加强普法协作,不定期开展依法养犬的普法宣传活动,普及日常养犬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等。

  城市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人与犬的矛盾,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于内,要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公共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文明养犬的起点。于外,要加强管理与协作,以制度理顺、规范管理,实现多元主体有序参与、共同治理。如此,“自治”与“他治”协力方能提升宠物管理水平,共建共享良善、和谐、文明的社区新风尚。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