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故事》一书中讲了这样一件事:汉朝有个叫阎敞的人,在某官府做五官掾,当时的太守官叫第五常。有一年,朝廷要召第五常到朝中任职,第五常的家人不在身边,他就把陆续积攒下来的一百三十万薪水寄存在了阎敞那儿,说等到那边安顿好了以后再来取。阎敞就把这一百三十万钱埋在了堂上的地里。没想到后来,第五常生病去世了;他的家人也都生了病过世了;只剩下了一个孤苦伶仃的孙子,当时年纪才九岁,他曾经听祖父第五常说过:有钱三十万寄放在阎敞那儿;等到年纪长大了,他就到那边去访求,见到阎敞后,对他说:“我是第五常的孙子,我的祖父病逝了,他生前曾说,有三十万钱寄存在了您这里,现在我来拿这笔钱。”阎敞见第五常的孙子长大成人了,不禁又悲伤、又欢喜,就把所有的钱都还给了他;第五常的孙儿见钱不是三十万而是一百三十万,就说:“我的祖父只说在您这里寄放了三十万,没有说一百三十万呵!”阎敞说:“这是太守生了病,所以说得模糊了,请你不要怀疑。”
无独有偶。《旧唐书·李勉传》中也记载了一个类似的故事:有一个叫李勉的人,少年时家境贫寒,在梁宋地区(今河南开封商丘一带)游历,与一个儒生同住一家客栈。那个儒生后来得了重病,临死前将自己带的银子交给李勉说:“你用这些钱将我埋葬,多余的银子就送给你了。”李勉答应了,却在安葬完儒生后暗中将剩下的银子放在了棺材下面。后来,儒生的家属得知了儒生的死讯,赶来向李勉道谢,但他们并不知道李勉把儒生余下的银子放起来的事,所以,当李勉与他们一同挖开坟墓、拿出银子交还给他们时,他们感动不已。
不但无独有偶,还会有三。《历代笔记小品》也记载了一个相类似的故事:有一个叫魏子都的人,晚上赶路,看到一个书生在路边捶胸顿足、痛苦不堪,魏子都便下马安慰他,可是过了一会儿,那个书生却死了。书生的口袋里有一本书、十块黄金,魏子都便卖了两块黄金、用所得的钱为书生办了丧事,而把剩下的八块黄金枕在了书生的头下,书也放在他的身边。过了几年,那个书生的家人找到了魏子都,魏子都便把他们领到书生的墓旁,打开棺材,发现黄金和书都在里面。
阎敞、李勉和魏子都三个人,拥有一种共同的品质,就是“重义轻财”;应该特别指出的是,这三个人的行为,不是迫于某种外在力量的压力,完全是一种道德自律行为;如果他们自己不主动说出来,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手中有多余的钱;他们选择说出真相,完全是一种自觉行为,是对信义的一种坚守,这种坚守,其实就是康德所说的高高在上的“道德律令”,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说:“世间有两种伟大的事物最令我们感动,一种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另一种是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李泽厚在《浮生论学》中引用了这段话,并把它翻译成“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这种品质是人类精神上的自律,是由人类的良心与义务来维持的,值得我们永远心怀敬意地仰望。
(作者单位:河北省巨鹿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