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执法“天价罚单”的警示意义
2023-06-07 09:54:50 | 来源:工人日报 | 作者:郭振纲
 

  此举向所有市场主体释放出监管部门维护平等交易秩序的监管信号;此举向那些正在通过或公开或隐蔽方式尝试垄断的市场主体传递出警示信号,如果有谁胆敢以身试法,必将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此举也向全社会传递出反垄断没有死角的信号,即使偏安一隅,即便有个别公权力部门“撑腰”,也没有法外之地。

  近日,多家媒体披露了国家有关部门反垄断执法的新成效——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披露,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取得阶段性进展,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集中查处的13个重大典型垄断案件,主要涉及药品、公用事业和保险等领域,其中,不仅有企业被开出亿元级“天价罚单”,个别行政管理部门也上了“黑榜”、成为被处罚主体。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药价高企、患者用不起特效药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一些地方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高收费标准、低质量服务”现象也招致不少诟病;个别地方不公平竞争、排他性准入做法,让国家的一些惠企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各界希望大力整治的呼声不断。

  市场垄断与公平交易相背离,是市场经济的“毒药”。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国家从完善法律制度、强化反垄断执法、提升市场主体公平交易意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显性市场垄断行为逐步偃旗息鼓。但是也有个别地方、个别行业企业钻政策漏洞,打擦边球,以“市场行为”之名行垄断经营之实,悄然演化出种种隐形的市场垄断行为。

  比如,一些具有行业支配地位的市场主体通过隐形价格协议,构建市场垄断的“小圈子”,谋取市场有利地位和获取垄断经营利润;一些地方相关部门通过排他性准入措施,让“心仪”的企业独家经营,不给其他企业参与竞争的空间,进而形成事实上的地方保护。这些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对构建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大市场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容垄断行为的存在。民生领域、公用部门与公众生活联系紧密,价格敏感度高,垄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往往成为民众不可承受之重。市场监管部门瞄准公众有切肤之感的民生领域,协调全系统执法力量,向垄断行为执法亮剑,对一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合谋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开出“天价罚单”,将一些地方行政部门为特定企业谋取优势地位的行为列入“黑榜”,具有多重警示意义。

  此举向所有市场主体释放出监管部门维护平等交易秩序的监管信号,展现出监管部门维护公众利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信念;此举向那些正在通过或公开或隐蔽方式尝试垄断的市场主体传递出警示信号,如果有谁胆敢以身试法,必将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昭示出监管部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坚强决心;此举也向全社会传递出反垄断没有死角的信号,即使偏安一隅,即便有个别公权力部门“撑腰”,也没有法外之地。行使市场准入公权力、肩负反垄断审查职责的行政机关,如果审查不严、审查质量不高,也不能成为“助力”垄断行为的借口。

  民生为本,大局为要。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规范一片”为抓手,市场纠偏与引导规范相结合,集中统一行动和日常监督相结合,检查发现和受理举报相结合,预防和处罚相结合,通过日常监督给市场主体提提醒,通过集中整治让市场主体“出出汗”,彻底清除那些扰乱公平市场秩序的污泥浊水,我们才能不断推进法治的、公平公正的、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设与完善。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