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法院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
2023-05-22 15:58:51
中国法院网讯(张淦)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该法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在该法实施即将满两年之际, 5月15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与青岛广雅中学联合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市北区法院副院长董锡全,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东,青岛广雅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东出席仪式。
社会生活中,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可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校园安全先议”就是由法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根据未成年人的行为及调查评估结果,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机制,对在校学生的安全事宜深度参与、跟踪观护和法治教育,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成立,从为国育才的战略高度出发,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的校园环境。接下来,市北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将法治思维融入辖区各学校管理,从“校内”“校外”两个方面共同呵护未成人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