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难度+10;标的物为149个停车位?难度+50;还有人干扰阻挠?难度+100。面对这样的艰难局势,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霸蛮”闯关,前往广东省深圳市异地执行。他们能成功吗?来看今日故事。
张家界的合同纠纷,牵涉到了深圳?
时间回到2020年,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界某商贸公司与被执行人阳某合同纠纷一案时,因阳某对第三人深圳某投资公司享有到期债权,经生效仲裁裁决,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对阳某在投资公司的到期债权启动执行程序。
然而投资公司拒绝配合,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随即对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启动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罪措施,并对投资公司名下149个地下停车位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结果因受管理停车场的深圳某物业公司干扰,致使二次拍卖流拍,该149个地下停车位被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由于小区业主的停车费都交给了该物业公司,导致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理解,多次提出执行异议。
2023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向物业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将停车位及前期收取的停车位收益交付给商贸公司。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和法院打起了“太极”。
跨越1000公里,打一场执行“硬仗”
为了不让商贸公司的胜诉权益变成一张“空头支票”,张家界市两级法院与深圳当地法院积极协调异地执行事宜,决定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阳勇带队,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执行局成立联合执行专案组,前往深圳打一场执行“硬仗”。
4月10日,专案组抵达深圳,第一时间赶赴物业公司,当场向物业公司负责人贾某宣读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协助交付停车位及车位收益,同时提交公司财务账簿和车位用户名册供法院调查。
不料贾某有备而来,委托的法律顾问当场口头提出多项异议和反对意见,贾某顺势也拒不交出相关材料,企图达到逃避协助执行义务的目的。
为了化解僵局,执行法官们“软硬兼施”,一方面对法律顾问提出的异议和反对意见现场逐一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回应,释法明理,令人信服。另一方面,再次严肃重申了物业公司作为协助义务人,拒不配合法院协助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的严重法律后果,责令其交出相关资料,否则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贾某见状,当即提交相关资料供专案组查阅,对于其他协助义务,恳请法院能给予一晚的考虑时间,第二天中午之前给予答复。
执行专案组研讨应对举措
双方“默契”地各退一步,但专案组仍未松懈,连夜讨论若物业公司“变卦”,下一步将如何采取执行措施。
异地交付149个车位,案件顺利执结
当晚9时许,捷报传来:“物业公司同意付款并交付车位了!”大家长吁一口气,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4月11日,在全体专案组成员的见证下,物业公司将前期收取的20余万元停车费通过法院账户支付给了商贸公司,并与商贸公司签订了《车位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商贸公司将案涉149个停车位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物业公司将收取的业主停车费定期交付给商贸公司。这起历时三年之久的执行“鏖战”,终于迎来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