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惹心痛 法院调解促和谐
2023-04-17 14:24: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柳紫妍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对交通肇事罪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承办法官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过程。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20日10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驾驶机动车与前方亚某行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乘坐人亚某妻子当场死亡、亚某受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亚某负事故次要责任。2023年2月20日,被告人王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公诉机关诉至该院。同月,被害人亚某向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赔偿。

  被告人王某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事处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和心理状态进行分析研判,决定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坚持法理情理结合,寻找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调解点,从积极赔偿的后果等方面进行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被告人王某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亚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7.3万元的调解协议。

  在审判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主要多发在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重大刑事案件中,因涉及双方当事人权益及社会稳定,处理起来相对棘手,开展调解存在难度。近年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努力在提高刑事司法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积极提高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