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网络赌博 女子触法领刑10年
2023-04-17 11:04: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长春
 

  一女子沉迷网络赌博,为了满足网络赌博资金的需要,竟然诈骗他人钱财,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以被告人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2020年7月份,被告人余某以做生意投资需要资金并许以高额回报为由,向江某借款,一开始余某都能及时归还本金和利息。2020年8月份,被告人余某开始在网络上赌博。后余某为了将赌博输掉的钱赢回来,虚构自己在帮他人偿还信用卡欠款赚取手续费、买卖二手车需要资金以及垫付滴滴司机的罚款费用等理由,继续向江某借款。

  为取得江某的信任,余某还编造了一个女子介绍给江某的儿子做女朋友,并以该女子的名义与江某儿子交往。骗取江某的信任后,余某继续以投资为由向江某借款供自己赌博。2020年10月12日,余某花向江某谎称自己的钱被盗,损失严重,随后将江某的微信和手机号码拉黑。

  从2020年7月25日至10月12日,被告人余某共向江某借款人民币103.35万元,案发前已还款人民币63.15万元,案发前尚欠款人民币40.2万元。2021年5月21日,被告人余某退还给江某人民币1.22万元。

  2020年11月份,被告人余某以做干货和水果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多次向江某借款共计24.8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被告人余某共计转入蔡某的账户252.6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2020年11月30日,被告人余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5.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余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