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们不信访,来送锦旗。”近日,高凤山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方荣和职工代表来到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两面锦旗送到执行局局长韩胜和执行局副局长谭文胜手中。
在扎实推进全国法院执行信访“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中,眉山中院执行完毕一起长达25年的侵权纠纷案,2500余万元的赔偿款涉及集资户1000余人,当事人多次信访,一度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高电公司成立于1997年,拥有电站开发权,次年因后续资金不足停产。2000年,因母公司拖欠银行债务,高电公司被外地法院查封。当地县政府受查封法院委托,将电站处置给某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森公司);转让款由法院执行,按比例偿还债务。高电公司对电站的处置权限和价格不满,引发纠纷。
2012年,高电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某森公司、当地县政府侵权,法院判决某森公司向高电公司支付赔偿款2525万余元及利息,当地县政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15年,高电公司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2020年5月,四川高院指定眉山中院执行此案。
涉案纠纷产生于20多年前,某森公司早已停止经营多年。高电公司系失地农民以拆迁安置款投资组建,人数众多,老年人占比多,多年纠纷之下对立情绪极大,当事人曾多次到各级部门进行群体信访。
面对压力,眉山中院认真履职,主动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全面调查某森公司财产,对高电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逐一核实并及时反馈。在查到某森公司持有两处铅锌矿采矿权后,迅速依法处置,赢得了高电公司的初步信任。
同时,积极依托眉山执行工作大格局促政府履行补充赔偿责任。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现场推进会,指定具体领导到当地包案跟进,推动各项报批程序。当地县政府积极配合,2022年,当地县政府履行了补充赔偿责任。
因案件时间长,高电公司对县政府履行的部分利息金额提出异议,眉山中院裁定后,双方均向四川高院申请复议。四川高院主动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1月,当地县政府按最终的和解协议如期履行90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我代表我们上千名群众感谢法院,感谢你们。”送锦旗后,一名85岁的职工代表紧紧握住谭文胜的手反复表示感谢。
“开始我们抱着怀疑的态度来,也说过一些不好听的话,但无论来多少次,中院都不回避,认真接待、耐心听意见、告知进展,又几十次到实地推进执行工作,让我们一步步看到事情圆满解决。”林方荣表示,送锦旗是全体职工的共同心声。
两面锦旗,见证了执行案件的完结,也见证了陈年纠纷的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