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2023年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日前,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谈谈这次修改政协章程的主要考虑和工作原则。
答:现行政协章程是1982年12月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94年、2000年、2004年、2018年作过四次修订,总体上适应人民政协工作需要。同时,历史经验也充分证明,政协章程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充实新内容、作出新规范,才能更好发挥作用、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这次修改政协章程,是人民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的需要,是更好服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的需要。
经中共中央批准,这次政协章程修改工作原则为:一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三是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体现中共十九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体现上次政协章程修改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成果;四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五是注重同中共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相衔接,在一些重大提法上保持一致;六是保持政协章程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适当充实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为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内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不改。
问:请介绍一下这次修改政协章程的过程和意义。
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启动政协章程修改作出部署。全国政协认真落实中共中央部署,把修改政协章程作为重点工作和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中共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正确政治方向。2022年9月初,中共中央批准全国政协党组关于修改政协章程部分内容的请示。11月2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修改政协章程的决定。十三届全国政协成立由张庆黎副主席为组长、李斌副主席兼秘书长为副组长的章程修改工作小组,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协章程修正案稿。全国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研究审议形成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稿,并向有关方面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书面反馈材料132份,提出的意见981条,经梳理归并后为218条。在逐条认真研究基础上,修改36处,涵盖意见151条。全国政协党组会议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上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原则同意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稿。2023年1月17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并决定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审议。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3月7日听取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巴特尔同志关于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8日进行分组审议。委员们赞同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同时提出一些修改意见。经认真研究,作了修改完善。11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协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这次政协章程的修改,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谈谈政协章程修正案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的。
答:这次修改政协章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充分体现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政协章程修正案在总纲中增写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等内容。同时,在工作总则中增写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等内容。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共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职尽责,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作出新贡献。
问:如何理解政协章程修正案充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内容。
答: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坚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根本政治保证。政协章程修正案在总纲中增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实这些内容,反映了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愿,有利于更好把握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和政治组织最本质的特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担负起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问:政协章程修正案在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更好履职尽责等方面作了哪些充实。
答: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于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至关重要。政协章程修正案将总纲原第三自然段中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充实为“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将总纲原第七自然段中“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调整至此处。同时,在总纲中增写一个自然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增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工作总则中增写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履职工作之中;将监督形式的重要议题列入年度协商计划。充实这些内容和表述,秉承历史传统、反映时代特征,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进大团结大联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问:政协章程修正案在统一战线方面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政协章程修正案增写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等内容。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人民政协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推动更好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
问:政协章程修正案对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充实了哪些内容。
答: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政协章程修正案在工作总则中增写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委员一章中增写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增写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违纪违法的相关处理决定等内容。充实这些内容,有利于加强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和委员队伍建设,落实好“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引导委员更好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