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偿还拖欠工资
2023-03-08 10:58:16
中国法院网讯(李文士)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三起劳动仲裁执行案件,执行到位工资款5万余元,为劳动者讨回辛苦钱。
申请执行人赵某某、冯某某、王某某曾在被执行人福建省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但被执行人一直拖欠三人工资,未按时支付。后经永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仲裁调解,约定被执行人应在2022年2月前将拖欠工资款支付给三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申请执行人遂向永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财产查控,但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法官通过走访发现该公司已关门停业、人去楼空,遂在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后,案件只能无奈终本。
虽然三个案件标的额较小,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懈怠,多次前往市场监管部门对该被执行人股东出资情况进行调查。经核查,该被执行人股东为福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永安某建设有限公司,无证据证实二股东已实际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三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二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案件经过执行异议及诉讼程序,最终确定追加二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并在其认缴资金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福建省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3年2月,三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永安法院依法追加福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永安某建设有限公司为三案被执行人,并冻结福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账户,2023年2月20日福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已被冻结足额款项。至此,从首次申请执行到恢复申请执行,时间跨度达一年的三起劳动仲裁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三申请执行人也感谢执行法官一年来的坚持。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