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主动赔偿获谅解 案结事了暖人心
2023-02-28 14:58:27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妥善维系邻里情。

  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在路上时,遇由陈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行驶到跟前,因两车距离较近,李某为避免两车相撞即向左打方向,导致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侧翻,造成乘坐电动三轮车的王某受伤。经鉴定,王某伤情构成八级伤残。案件经法院判决,陈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118886.57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对陈某的财产进行查询,未能查询到陈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多次到陈某户籍地查询陈某,了解到陈某与王某为同村邻居,且陈某为村中低保户,一家人依靠陈某摆摊的微薄收入勉强生存,案件实际执结难度较大。本案陈某在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自觉到法院申报财产,并积极提出和申请执行人王某商谈还款协议的意愿。经干警多次协调,双方数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还款协议,王某同意放弃大部分赔偿款,只要求陈某承担20000元赔偿责任,每年偿还5000元共计四年还清。不到一年的时间,陈某就主动到法院还款,将其一年收入和向亲朋好友借的钱总共凑齐15000元支付给了王某,并表示会尽快凑齐剩余案款。这一诚信行为换来了王某的谅解,王某当即表示放弃剩余债权,同意结案。现本案以实际履行完毕方式结案。

  本案中,陈某在执行阶段主动到法院报告财产,在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签订还款协议后能够提前履行债务,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做到案结事了,妥善化解邻里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