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11”进入白热化。在“双11”直播间里,带货主播们巧舌如簧,不断强调着“全网最低价”“破价直播”“跌破地板价”等词汇,突出渲染商品价格优惠。不少网友质疑:“主播低价变贵价,应该给消费者一个解释。”有法律专家指出,使用极限词汇明显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涉嫌虚假夸大宣传。(11月10日《法治日报》)
“双11”之所以火爆至今,主要原因之一是促销价格比平时低。消费者为了降低消费成本而抢购,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大打“价格牌”。不少商品在“双11”期间的确有优惠,有的优惠幅度不小,但部分商家动辄宣称“全网最低价”,已涉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商家宣称“全网最低价”引诱消费者尽快下单,利用“双11”契机提升销售业绩的动机可以理解,但如果涉嫌违法行为,就应当引起警惕。
2020年“双11”期间,某“带货牛人”因宣传“全网最低”不实,被中消协公开点名。最近,某头部主播的低价承诺也露了馅。有消费者投诉称,各种优惠后到手价为1240元的某款产品,几天后只需888元就能买到,差价达300余元。商家解释为“系统故障”,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统一作退款处理,并给以适当补偿。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所谓“低价”“保价”有的并不靠谱,至于“全网最低价”之类的极端表述更不可信。
如果这些头部主播承诺的“全网最低价”都不可靠,其他主播的“极端承诺”或许就更值得怀疑。严格说来,很多“全网最低价”承诺从一开始就是不可信的,因为几乎谁也不能保证能拿到“全网最低价”。
主要原因是,我国已经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电商产业,不仅电商平台数量众多,而且平台上的网店多如牛毛,即便是同一款商品,可能有很多代理商、批发商、销售商通过网络销售。这些商家为了和同类商品竞争,或者为了消化库存及时回款,都会制定利己的价格。除非品牌方全国直营统一定价,否则商家一般很难做到“全网最低价”。
抛开“全网最低价”虚实不说,单就这种极限词汇宣传而言,已经触犯法律规定了。《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最佳”等用语。《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总局也曾点名直播带货存在使用“极限词”等问题。可是时至今日,极限词汇依旧出现在直播间,像“打不死的小强”迅速传播。
一些带货主播认为这种宣传促销效果好,为了多卖货就在直播间任性发挥。他们以为消费者拿不到虚假宣传的证据,而且直播间很多很分散,觉得监管者在“双11”顾不过来。另外,还有一些人用“地板价”“宇宙最低”“跌破底价”替换原来的极限词,试图偷换概念。即便如此,仍然掩饰不了其虚假宣传的本质。
针对“全网最低价”“跌破地板价”等使用极限词宣传的现象,消费者要善于取证,该维权时维权;各大电商平台也要对直播间加大巡查力度,严肃处理违规宣传的主播和商家。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对最容易出现使用极限词汇宣传的直播间,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和查处。只有各方积极配合,对虚假宣传形成合围,才能为“双11”营造出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