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李海魁)近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跨省奔赴山西省太原市,联合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涉案房产,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在朱某某申请执行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晋某未履行法定义务,该院遂评估、拍卖晋某名下位于太原市唐明路1号房产,买受人焦某以最高价竞拍成功。执行干警向晋某送达法律文书时,晋某躲避不见,未能找到本人,其妻子孙某声称以晋某借钱与她无关、房子是自己的与晋某无关,他们已经离婚、一家老小没有住房、无地方搬迁为由拒不迁出。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涉案房产处,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张贴限期腾房通知,并向晋某妻子孙某释明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晋某妻子孙某仍拒不搬迁腾退,致使买受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为切实保障房屋买受人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对案件进行细心摸排,了解掌握房屋状态,制定周密的强制腾房执行预案;并提前与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对接,积极寻求兄弟法院的协助。小店区法院接到异地协助执行申请后,立即沟通具体协助事项和警力需求,并选派精干力量参与行动,协助通知当地派出所、公证处、居委会、物业等部门配合执行。
9月15日,该院西湖法庭庭长张新伟带领13名执行干警奔赴山西太原,在太原小店区法院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和配合下,对被执行人晋某房产开始强制腾退。腾房期间,被执行人妻子孙某冲着执法人员大嚷大叫,意图阻止执行。张新伟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如果再阻碍执行,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拒执罪,切莫因小失大。最终,经过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妻子孙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退。
于是,该院执行干警与公证处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对房屋内的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录音录像。经过9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执行干警最终将涉案房屋全部腾空,并顺利交付给买受人。在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涉案房屋腾退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
“此次腾房行动跨越千里路,有序、规范、高效、文明地圆满完成,同时也是两地法院干警身体力行、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真实写照,既彰显了司法权威,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学山表示,下一步,将坚持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抓手,聚焦执行难问题,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尽快依法执行,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