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养老投资为名实施诈骗 二人获刑罚
2022-08-18 15:52:03
 

  中国法院网讯(范瑾瑜 杨紫翎)8月16日,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件,判决被告人蒋某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决被告人蒋某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2020年5月,蒋某峰名下的湖南某自然医学有限公司澧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医学公司”)在常德市澧县成立。该公司为了开拓市场,通过发放宣传单、赠送粮油米面和小礼品等方式,取得老年人信任。随后,以投资加盟医学公司开发的保健食品为幌子,与投资者(老年人)签订《合作加盟保障合同书》,承诺每人每份投资8000-8800元,半年到期后,即可返现利息10000元。

  自该医学公司成立起,蒋某峰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定期组织宣讲会,专门瞄准年过半百的老人,宣传总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老板有巨额资产,合作开发产品前景可观。当投资者(老年人)签订合同后,蒋某峰又给受害老人“画饼”,通过承诺公司将组织公费旅游(后因各种原因未成行)等活动,捆绑现有投资人增加投资金额。另外,该公司还以礼品红包、介绍投资人返现等方式,不断扩大集资范围。

  2021年8月,医学公司澧县分公司人去楼空,投资者(老人)陆陆续续发现无法联系到蒋某峰及公司人员。投资者(老人)这才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后经公安机关核实,被告人蒋某峰、蒋某华以医学公司名义,与受害人签订合同136份,合同金额共计176万余元,实际投资本金共计132万余元,未追回金额48万余元。2022年5月,检察机关向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峰、蒋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