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然而,一些犯罪分子却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以代缴社保为名、行骗人钱财之实。近日,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桃、黄某伍养老诈骗一案。
2015年11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吴某桃、黄某伍利用早年帮助少数人员成功办理过社会养老保险,通过亲戚朋友口口相传形成的评价,获得钟某等89名被害人的信任,在明知政策变化后已无能力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仍旧谎称可代缴社会养老保险,共计骗取514万余元,在案发前退还部分被害人3万余元,实际骗得511万余元。
2015年11月至2020年,被告人吴某桃以同样手段取得李某芳等13名被害人的信任,共计骗取93万余元,替该13人缴纳社保金额20万余元,实际骗得72万余元。审理过程中,吴某桃亲属退给被害人梅某花7.85万元,取得谅解。
2020年2月至9月,被告人吴某桃虚构自己有能力帮助他人申请阳新双港廉租房的事实,取得刘某成等20名被害人的信任,共计骗取65.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桃、黄某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人行为构成诈骗罪。吴某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黄某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二人退赔被害人违法所得。
为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定期互通、研判信息,对涉案财产线索发出补充侦查意见函,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和实地走访调查等形式,依法及时查封吴某桃名下房产4套,预估剩余可供执行价值200余万元,并扣押被告人黄某伍4万元。同时,针对其二人曾以挂靠公司手段成功代办社保、骗取被害人信任这一事实,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