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压缩裁量空间不会导致行政效率下降
2022-07-29 14:03:4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新办2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有关工作。司法部政治部主任赵昌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压缩裁量空间之后不会导致行政效率下降,不会降低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赵昌华表示,行政执法行为作为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不仅包括行政处罚,还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这些行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当予以规范。同时,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方面的实施规范时,存在变相增加条件、设置门槛等不规范现象,导致人民群众办事难,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为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了制度性安排:

  一是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对同一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处罚种类、幅度,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对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的条件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二是推动行政许可便捷高效。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办理时限、不予受理以及行政许可的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只有原则性规定,或者对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没有明确规定的,有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但不得增加许可条件、环节,不得增加证明材料,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歧视性、地域限制等不公平条款,防止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市场分割。

  三是推动行政征收征用公平合理。制定行政征收征用裁量权基准要遵循征收征用法定、公平公开、尊重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等原则,重点对行政征收征用的标准、程序和权限进行细化量化,合理确定征收征用财产和物品的范围、数量、数额、期限、补偿标准等。对存在征收、停收、减收、缓收、免收情形的行政征收项目,要明确具体情形、审批权限和程序。

  四是规范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的条件、程序和办理时限只有原则性规定,对行政检查的职责和范围只有原则性规定,对行政确认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没有明确规定,对行政给付数额存在一定幅度的,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赵昌华指出,压缩裁量空间之后不会导致行政效率下降,不会降低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也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办理案件提供具体的执法依据,避免行政相对人的质疑。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