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两次集中宣判养老诈骗犯罪案 涉案33.16亿元
2022-07-20 11:05: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卫平 胡敏慧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会议上获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苏高院组织南京、苏州、无锡、镇江、扬州、南通、徐州等地13家基层法院,两次集中宣判了20件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4件、诈骗案4件、集资诈骗案2件,涉案金额共计33.16亿余元。对5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江苏法院始终坚持“稳、准、狠”的总要求,不断巩固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集中宣判的案件,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涉老诈骗犯罪。
全省法院以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为导向,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和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统筹起来,对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巨大或者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予以重判,其中13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作用小、具有认罪认罚、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的,特别是积极退赃退赔的,依法适当从宽处罚,其中10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此外,江苏法院坚持“一边打击整治、一边宣传发动”,将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工作始终,积极下沉社区、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养老诈骗危害性、迷惑性及常见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反诈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