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阿姨,在我步入迷途的时候,是您的不懈努力,给了我重返校园的机会。我一定改过自新,争取学有所成,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今年6月,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吴瑜虹走访在校生小郑时,听到这样一番暖心的话语,倍感欣慰。
近年来,安溪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把安溪铁观音采摘“三叶一芽”的传统技艺精髓,植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打造以“院家校”三位一体为支撑,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为基础的“三叶芽”少年审判司法品牌,护航茶乡未成年人向上向善、向美向阳。
全流程司法守护
“如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法院将予以训诫,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4月15日,安溪法院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
李先生与陈女士产生离婚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两婚生子女均由李先生抚养,陈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后来,陈女士认为李先生怠于履行照护职责,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对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中,法官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履行职责的后果向当事人宣讲,并当庭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引导家长反思对孩子的教育方式。
为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指导家长“依法带娃”,安溪法院联合县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在法院机关和6个基层法庭分别成立集“家庭教育指导、纠纷化解、心理修复”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服务中心、工作站,定期开展联合救助、心理辅导、学业帮扶等帮教活动,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元共治。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既是法院职责所在,也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安溪法院选派4名审判经验丰富、耐心细腻的青年女法官和法官助理充实到少年法庭,集中办理涉少年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同时,该院设立“三叶芽”少年审判法官工作室,突出“和”“美”主题,营造温馨氛围,缓解对立情绪,彰显人性关怀。
此外,安溪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调研论证,对符合缓刑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宣告缓刑的同时,指定其缓刑考验期间在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并进一步建立起法院全程参与跟踪考察,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矫正,父母参与监管,接收学校或企业配合监管的缓刑制度。
社会化联动帮教
“饮酒容易让人丧失理智,诱发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同学们切莫为了一时之快,后悔终生!”5月16日,吴瑜虹来到安溪县俊民中学,针对个别存在旷课、逃学、喝酒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告诫未成年人要知法、懂法、守法。
近年来,安溪法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合县教育局、公安局梳理出涉事学生的错误行为,向学生及其家长发出《预防违法犯罪告知书》,告知此类行为将触犯的法律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分析罪错行为根源。
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安溪法院还成立“三叶芽”助老扶幼志愿服务队,定向帮扶偏远山区贫困、留守儿童,有针对性提供亲情关爱、个案帮扶、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同时,该院会同联动部门建立单亲家庭和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机制,法官、教师与单亲家庭学生结对帮扶救助,协调解决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在监护、生活、学习等方面痛难点问题。
“我们多努力一把,就能挽救更多在十字路口徘徊的‘迷途羔羊’。给予他们更多关心、关爱,可以让家庭更美好,社会更和谐。”安溪法院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黄永福说。
渗透性法治教育
6月15日,安溪法院法官来到安溪县第十一中学,巡回审理安溪首例高空抛物罪案,现场200余名师生代表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少年法庭法官结合庭审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旁听人员宣讲了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及其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共同抵制高空抛物等不良行为。
“现场庭审以案说法,胜过说教千次!”“以身边案例开展法治教育,更有助于让法律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信仰。”参与旁听的老师频频点赞。
近年来,安溪法院立足法院审判资源优势,坚持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选定12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学校设立“法治教育基地”等。同时,该院创新探索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等渗透性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等系列活动31场次,惠及师生2.5万人。
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安溪法院先后邀请师生、家长参观法院、体验诉讼服务28次,并以辖区校园欺凌典型犯罪案件撰为蓝本,组织拍摄了微电影《发声》,还精心制作防范校园欺凌教育课件,实现全县中小学全覆盖播放教学,引导社会公众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审判方式,延伸审判职能,完善未成年人渗透性法治教育与救助工作机制,以法之名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小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