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炒股APP实施诈骗 女子获刑六年半
2022-07-15 14:15:49
 

  中国法院网讯(时俊亚 王爱玮)某知名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女子薛某,学法犯法,以金钱利益至上,伙同他人实施诈骗。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以诈骗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被告人薛某、熊某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40300元。

  2018年以来,被告人薛某、熊某伙同李某军(另案处理)利用某炒股APP实施诈骗。李某军让薛某管理该炒股网站后台,并承诺给其20%的分成。李某军给薛某平台的网址和后台的账号密码,进入网站的后台,可以看到这个平台客户的信息和股票大盘的信息。

  薛某在明知该网站系诈骗网站的情况下,仍指使熊某在泰国普吉岛将自己银行卡及支付宝账户与该APP绑定,接收会员充值款,并根据会员充值、提现情况修改会员积分,熊某每日将会员充值提现情况汇总后,由薛某向李某军汇报。

  2018年5月,三人共计诈骗440300元。

  2018年5月,李某军将该网站关停,熊某将平台内会员未能提现的4470595元转出。向薛某转账1581936元,向李某军转账2888659元,赃款未追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某军(另案处理)和被告人薛某、熊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薛某、熊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熊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