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携手乡贤,创建“枫桥经验”新模式
2022-07-08 09:33: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今年4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横山人民法庭携手当地“乡贤”,共同建立“1+2+N”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正式开启乡贤参与诉源治理的新实践。短短2个月,乡贤调解员充分发挥乡贤“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在法官的指导下,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2宗,成效初现。


美丽乡村“守护者”


  案情回顾

  为开展“一河两岸”环境整治,打造美丽乡村,斗门区莲洲镇某村村委会找到村民周某,让周某负责部分整治工程的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规划发生变更,村委会要求周某停止施工。经双方核算,由周某负责的项目工程款为7.7万元。周某向村委会催收工程款无果后,欲到斗门法院起诉村委会。

  考虑到案件系村委会与本村村民之间产生的纠纷,乡贤调解员了解工程现状,熟悉双方情况,由乡贤调解员调解可能效果更好,于是法院将案件委派给乡贤调解员周权仔进行调解。周权仔接收到案件材料后,马上联系双方了解事情的经过,梳理双方矛盾症结。原来,村委会并非不承认这笔工程款,只是对工程款的支付主体有不同的认识导致分歧。周权仔在法官的指导下,将合同相对性等相关法律问题向村委会说明,让村委会明确了自身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最终,经周权仔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员说

  “一河两岸”环境整治是村中的一件大事,作为村里的一份子,能够通过我的努力,实实在在地解决纠纷,我感到荣幸和自豪,因为这不仅仅是调解了一起案件,更是为美丽家园贡献了一份力量。


和谐家庭“护航员”


  案情回顾

  黄女士与何先生相识4年后于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2022年5月,黄女士到斗门法院欲起诉离婚。法院认为这是一起家事纠纷,双方有一定感情基础,存在调解的可能,于是将案件委派给乡贤调解员梁凤苑进行调解。

  梁凤苑在与黄女士的沟通中知道,婚后黄女士与丈夫感情不错,但从2019年开始,二人感情因故出现裂痕。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梁凤苑意识到双方主要是在沟通理解方面出现了问题,彼此都忽略了对方的心理感受。于是,梁凤苑对夫妻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别进行谈心和劝解,最终,夫妻二人相互理解、重归于好,一桩原本闹得不可开交的家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员说

  都说“劝和不劝分”,虽然调解过程非常辛苦,往往要苦口婆心,说得口干舌燥,但看到最后双方有了满意的结果,挽回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我就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善事,内心特别欣慰。


文明乡风“助推器”


  案情回顾

  罗某向何某订购一批沙石材料,并将订购款1.5万元预付给何某。后何某未能向罗某供应沙石材料,亦未将订购款返还给罗某。2022年4月,罗某到斗门法院欲起诉何某。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均为当地村民,且涉案金额不大,于是法院将案件交由乡贤调解员冯容培进行调解。

  接到此案后,冯容培积极与双方沟通,原告对被告不返还订购款的行为非常不理解,不愿接受调解,但冯容培了解到,原来何某并非故意不返还款项,只是缘于资金紧张无法马上返还,于是从自己的生活经验着手,耐心进行劝导。双方态度缓和后,冯容培在法官的指导下,提出分期还款的建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员说

  我认为要做好乡贤调解员的工作,首先就是要设身处地、认真细致地了解当事人的苦衷,然后就是无私和公正,只有在调解案件中不偏不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适时给出合法合理的处理意见,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与配合。


斗门横山人民法庭庭长

赵明超


  乡贤调解工作联动机制由斗门区莲洲镇各村挑选的乡贤、村干部等基层一线解纷力量组成,他们大多人缘广、民情熟、信息灵,也都愿意为村民提供纠纷调解服务。机制启动以来,乡贤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做出重要贡献。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