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法庭大门走十步就是钢厂,如果开窗户根本听不见屋里人说话!”“大货车路过,震得墙上直掉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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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庭硬件不合格,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刘二堡人民法庭被列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对口帮扶联系点。2021年5月,辽阳调研组实地察看刘二堡法庭后,专门就法庭重新选址问题多次与当地党委、政府协商。
前些日子,听说法庭要搬迁了,刘二堡法庭庭长屈志忠终于可以扬眉吐气:“搬完家,信息化一上,咱们争取早日评上示范法庭!”
蹲点调研,打响强基攻坚战
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坚持“长谋划、短安排”思路,体系化谋划、项目化推进、“专精实”落实,全省法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动初始案件质效提升,解决基层法院难题,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110家基层法院是辽宁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辽宁高院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明确开展联系点工作等9个方面44项任务,个个聚焦短板不足,回应基层关切。
为使薄弱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在三年内“脱薄向强”,辽宁高院还出台《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及实施方案,明确理清思路、解决问题等4项任务,建立蹲点调研、清单管理、跟踪问效等8项机制。
此外,全省法院开展基层大调研活动,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到50余个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走访调研,了解基层急难愁盼,把脉问诊开良方。辽宁高院15位院领导受领党组强基“军令状”,带着责任与课题,各自组成调研组分赴联系点——15家基层法院和13个人民法庭,开展“点对点”调研帮扶,打响一场“省院主导、市院主抓、基层院主责”的强基攻坚战。
屈志忠口中的“示范法庭”是辽宁法院人民法庭开展“五化”建设和示范创建两项活动之一。全省人民法庭将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智能化、特色化。如在服务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等7个方面成效突出,还将被评选为示范法庭。
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院领导蹲点调研200余次,走访代表委员、慰问先进典型200余人次。全省共有152个人民法庭申报“五化”人民法庭,66个人民法庭参与示范创建。
精准指导,带动审判质效提升
“‘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修改为‘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今年1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辽宁高院专门下发指导意见做好学习和衔接工作。各调研组第一时间安排省高院相关部门对联系点逐一培训、精准指导。
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百余场,辽宁高院院领导结合分管条线工作,与中院院长面对面查找当地法院审判质效问题。辽宁高院营口、阜新两个调研组对大石桥市人民法院、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法院每半个月通过电话、视频“对账”一次。辽宁高院院领导运用大数据分析,直接调度到人民法庭员额法官。今年5月底,大石桥市法院结案率达62.31%,清河门区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排名中从第83位跃居至第50位。围绕案件如何“接得住”“办得好”等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难点,朝阳调研组指派省审判业务专家巡回授课。
点上开花,线上结果,面上出彩。辽宁高院印发指导意见、编制类案审判白皮书、开通法律问答微信平台,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带动全省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今年1月至5月,辽宁基层法院审执结案件31.4万件,数量同比上升3.41%,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增加3.4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同比增加0.7%,审判质效指标向好。
攻坚克难,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基层法院有很多像滕启刚式的好法官,要是能给基层法院多配些人,法官没那么累,老百姓的案子办得就更快了!”
今年3月8日,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太平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秀艳在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辽宁省委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支持法院推进强基工程,一次性为60个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增编537名,这在全国法院系统也不多见。最高人民法院给予充分肯定。
寓支持于监督。2021年11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专题听取辽宁高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汇报》并给予高度评价。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把听取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和审判质效专项报告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拟于下半年就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作出立法性决定。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联系点反映的109个问题中,经费保障是块“硬骨头”。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中,提到了“辽宁政府支持资金投入,助力人民法庭建设”的经验。截至今年6月中旬,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34亿元支持基层法院装备保障和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保障有力,信息化进一步赋能联系点,“云调解”“云审判”“云执行”让老百姓更加便利得实惠。
多方联动,助力推进诉源治理
近日,一对七八十岁的老夫妇来到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田师付人民法庭,状告楼下邻居阳台栅栏探出影响自家安全。法庭庭长马波随即开展了初次调解,但没能成功。次日,马波邀请派出所民警小孟一同上门调解,成功化解这起纠纷。
“感觉最大的收获还是工作思路的变化。”马波如是说。
经本溪调研组指导后,马波在“埋头办案”中开始“抬头看路”。该法庭与村、社区建立诉讼联络员工作机制,与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诉源治理联动机制,积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这只是各地调研组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大连调研组全力帮助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总结先进经验,协助推广“道交一体化”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平台,将大量纠纷解决在诉前,每年1.5万起的交通事故中仅有500件进入诉讼。
铁岭调研组以帮扶联系点为契机,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优化法庭布局,铁岭全市20个人民法庭均建立诉讼服务站。目前,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已进行两轮优化。
今年4月,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对全省法院诉前调解人员、场所、经费、机制保障等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明确要把诉前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纳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巡视巡查监督范围。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转发辽宁这一经验。
2021年,辽宁基层法院诉前调解案件34.2万件,成功率为75.75%。今年1月至5月,诉前调解案件11.4万件,成功率为81.03%,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在今年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进会上,郑青强调:“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勇气和境界,谋长远、抓工程、提质效,全面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振兴发展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