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防治噪声污染 切实保护安宁生活
2022-06-23 11:06: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马德天 徐建龙
 

  楼上夜间装修、机动车非法改装后“炸街”出没、广场舞音响声音大、邻居家的不合格空调器夜间嗡嗡响,凡此种种的噪声扰民现象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为响应群众呼声,立法机关对噪声污染的相关法律适时进行了修订。2021年12月 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已于2022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自此,对于噪音污染防治有了更为具体明确的法律指引。

  《噪声污染防治法》共9章90条,分为总则,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以及监督管理,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及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部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的内涵,进一步明确噪声防治方向。原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提及的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与其相比,《噪声污染防治法》在法律名称上去掉了环境二字,并将噪声污染定义为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可以看出,《噪音污染防治法》比原先法律规定的噪音污染“超标+扰民”的认定基础进行了扩充,将未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音干扰他人生活、工作、学习的情形纳入噪音污染现象,弥补了某些产生噪音的领域没有相应排放标准的空缺。

  二是强调关键区域的噪声防治,增强噪声防治的效果。法律修改后,保留并强调了噪声敏感建筑物,强调对居民生活、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教育场所、机关团体办公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特殊建筑的噪声防治。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增加了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的要求等内容,责任主体更加明晰,有助于增强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以及噪音污染治理和管理能力,也使得老百姓的维权途径变得更为准确明晰,易于噪音污染现象的及早发现,及早治理。

  三是关注特定领域的噪声防治,更有利于提升声环境质量。工业噪声、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领域的噪声防治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社会生活领域的法条数由原先的七条修订增加至十二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可能产生噪声的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设备的经营管理者,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健身活动的组织者或参加者,均应遵守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个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时,也需要控制音量、避免噪音污染。自此,噪音防治领域更加多样化,完全考虑了时代变化和人民生活方式潮流。

  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体现了人民群众新时代、新时期的生活需求,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法律适用规则体系,为全面准确地把握环境法律体系、构建噪声防治审理规则以及推进环境司法裁判规则体系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噪音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将有助于人民法院充分地发挥审判对于社会治理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

  形成良好的噪声防治氛围,将人人受益。全社会应积极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切实采取措施,自觉地减少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提升声环境质量,共同维护声环境和谐安宁。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