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省高院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省高院持续落实立案登记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当事人现场提交的诉状及相关证据,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现场立案。在立案中发现当事人立案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详细告知当事人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让当事人体验到“最多跑一次”就能立案的便捷服务。
为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政策,保障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省高院依法为35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生活困难救助申请人提供救助金193.2万元,减免缓诉讼费307.2万元。
同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拟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立案前通过安排专人展开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组织展开调解等方式介入,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提前了解案件矛盾焦点,促使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将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的案件导入速裁程序,快审快结。
不断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了让群众少跑路,不用到法院也可完成案件立案工作,省高院还出台了《关于给当事人、律师提供网上法院跨域诉讼服务的工作方案》,满足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便捷、高效诉讼的需求,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高院严格规范适用司法强制措施,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能“活封”的不“死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为加快执行积案清理,省高院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100起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分流到4个中院加快执行。1月至9月,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共清理出发放超期执行案款84143.7万元,已依法发放13657.7万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努力化解执行信访案件,推进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