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中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022-06-16 09:39:55 |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 作者:王锦鹏 杨淑婷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工作职能实际,坚持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为群众做了实事、好事、暖心事,解决了一批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打通了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奏响守初心、担使命的时代之歌。

  察民情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过去,来法院申请立案,需要早早带着一叠材料到法院取号、排队等叫号,比较费时。如今,当事人或代理人只需动动手指在手机上提交材料,之后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立案时间,无需等待当场立案。市中院打造智能诉讼之下新的立案模式,真正实现让当事人或代理人“少跑腿”。

  诉讼服务中心是司法为民的窗口、联系群众的纽带。市中院以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简案快审“四步走”为主要思路,全面开展“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将信息化、智能化作为诉讼服务发展新动能,建立健全“一个中心九大平台”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提速窗口立案、网上立案,拓宽跨域立案、跨境立案,丰富巡回立案、邮寄立案,实现立案、保全、鉴定、送达、调解、庭审活动等全流程服务,设立涉企、涉军、涉农、老弱群体等绿色通道,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进入一扇门,事务一站清,司法有温度,结果有预期”。开通12368热线投诉功能,对有案不立、人为提高立案门槛等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网上立案4196件,跨域立案205件;推动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电子送达计26894次,涉及案件8409件,真正让诉讼群众享受指尖诉讼便利,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群众满意的窗口、沟通的桥梁和法院的品牌。

  纾民困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

  自“一站式”建设以来,市中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为破解矛盾纠纷前端治理责任弱化问题,市中院开展员额法官动态调整,根据基层法院案件数量确定比例,以案定员,将经验丰富干警派驻至诉调对接中心参与无诉乡村(社区)建设。

  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中枢,积极探索以法院为主导的诉前联动机制,依托“法院+工会”模式,与市总工会联合召开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部署会,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与市住建局、妇联、金融办等单位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依靠第三方力量解决部分矛盾纠纷。在集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全市首家诉前律师调解中心,聚焦高发频发的物业、供热、劳务、银行借贷等民间团体纠纷案件,开展在线调解、远程调解等工作。从2021年8月成立到10月短短两个月时间,共化解纠纷600余件,诉前调解结案204件,提交司法确认62件,取得良好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线上调解室,积极落实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推动辖区人民法庭入驻平台,有序开展基层纠纷化解工作;开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数据一体化处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加强预防和化解道路交通纠纷,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全程可视化快速处理。

  解民忧打造营商环境“立体网”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优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是司法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市中院按照“一站通办”要求,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立案绿色通道,在立案前引导涉营商环境案件通过多元解纷方式解决,降低案件诉讼成本;在立案时精准甄别标注涉营商环境案件,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全市法院“涉企业”执行未结、终本案件异地专项核查活动,对“涉营商环境执行案件”展开摸排,对未结案件实行“一案一台账一说明”,打通司法裁判“最后一公里”。与全区法院统一启动“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活动,活动当晚全市两级法院共计出动警力311人次,出动车辆58辆次,执行案件22件,执行到位459.7万元,扣押车辆7台,采取强制措施9人,对被执行人形成强烈高压震慑态势,攻坚执行难题。开展全市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发放执行案款912.06万元,涉及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纠纷、支付令、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拆迁等71件案件、73名当事人领取案款,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与此同时,市中院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工作上持续发力,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并按照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护要求,严厉惩处侵害企业财产权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行为,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护。

  知民意打造普法宣传“组合拳”

  “法官,我退休了还想找点工作干,还受法律保护吗?”“我住顶层,房屋总是漏水,能用维修基金吗?”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是人民法院必须下好的一盘大棋。

  市中院积极开展“送法到身边”活动,选派干警进校园,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内规章制度,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完善;组织干警与教师开展座谈,围绕“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种类和原因”“如何防范与应对校园暴力”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解决建议;结合青少年常见违法犯罪案例,面向学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为青春保驾护航。组织干警深入社区、乡村开展零距离普法活动,以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机动车驾驶等事关群众利益的案例入手,以案释法,面对面指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建设。组织法官干警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和调研交流,围绕如何充分发挥法院执行工作职能、有效应对劳务合同、金融借贷等类型纠纷案件进行讨论,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相应法律法规,当面答疑解惑,多方面引导群众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暖民心积极参与创城“责任链”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全社会共同行动的系统性工程,离不开每一方的参与。

  市中院严格贯彻落实创城工作包联责任,推进常态化创城工作深入开展,多次分批组织干警前往包联小区进行生活环境清洁活动,对小区道路、居民互动场所进行清洁,对路边杂草、乱堆乱放杂物、非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并组织清除楼道内垃圾和小广告,采取针对性措施“治脏”“治乱”“治差”,切实把组织生活和美化家园结合起来,共同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组织干警前往卧龙山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强化干警保护生态平衡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我帮你”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每天上下班、早高峰、晚高峰在城区交通路口协助交警引导车辆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予以劝导和制止,主动为过往行人提供指路咨询及其他志愿服务,有力有序推进文明创城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服务无尽头。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鼓足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继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宗旨,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原则,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做到使命在肩、永不止步,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