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来,每个“六一”儿童节前夕,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法庭的法官们都会在庭长李江的带领下,去看望那些让他们心中时常牵挂的孩子们。
近日,李江和法官范晓静、郑莹带着生活、学习用品,来到辖区内一处不足20平方米的简易出租房,看望了从贵州大山深处来济南生活的秦某和她的三个女儿。
初识
时间回到2017年,市中区法院少审庭法官郑莹在审理被告秦某与原告张某的离婚案件时,了解到夫妻二人均系外地来济务工人员,两人育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已经12岁,还在上小学;两个双胞胎女儿年仅3岁。丈夫张某自2014年以外出务工为由,离家出走,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问,且没有支付给秦某和孩子生活费。2017年他突然到法院起诉要求与秦某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郑莹了解到了秦某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独自一人带着三个女儿住在简易出租房内。因为没有钱给两个小女儿上幼儿园和支付大女儿学校午餐的费用,秦某只能在家里照顾三个女儿,无法外出工作。丈夫不给生活费,母女四人的温饱问题都很难保证,只能靠亲属、邻居、朋友的接济度日。
走访后,郑莹把秦某和孩子们当时的生活状况向庭长李江作了汇报,李江决定和少审庭的法官们一起尽最大努力帮助这母女四人。
牵挂
2018年,作为三个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秦某起诉丈夫支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该案件由李江承办。
在开庭审理和调解过程中,秦某出示了大女儿给父亲发的短信:“爸爸,我和妹妹们想你了,你能回家带我们去吃顿肉吗?”短短一句话,触动了少审法官们心灵深处中最柔软的地方。庭审结束后,李江拿出自己身上的800元现金,塞到了被告张某手里,对他说:“我们都是做父亲的,你有义务抚养孩子。这钱不用你还,你去满足孩子们的愿望吧,尽一个做父亲的义务。”
拿着钱,张某哭了:“我在外务工,并没有挣到钱,实在是没钱给家里。”该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后来,秦某说,张某当天并没有和孩子们在一起,而是把钱留给了女儿,自己又到外地打工去了。
此后,张某一直未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无奈下秦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因为没有财产线索,张某的账户中也没有钱,只能暂时终结执行程序。
法官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心中多了一分牵挂。春节前,大家集资购买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到秦某家中看望了她和三个女儿,并留下了一些钱,希望秦某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鼓励她养育好三个孩子。
此后,每年的儿童节、中秋节、春节,法官们都会雷打不动地到秦某家中看望母女四人,并带去慰问金和一些生活必需品。
帮扶
为了让母女四人过得更好一些,2021年中秋节前,李江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瑞冬联系了市中区妇联和女企业家协会的领导,介绍这母女四人情况,看看能否给予一些帮助。女企业家协会的领导们和法官、检察官一起在9月1日开学前看望和慰问了这母女四人。
在得知秦某的大女儿考上了中专,两个小女儿今年要上小学时,女企业家协会的工作人员为她们送去了5000元慰问金,给孩子们购买了开学用的新书包和学习用品。同时,还为秦某“量身定制”,在不耽误她照顾孩子的情况下,解决了她的工作问题;并承诺如果其大女儿愿意,可利用寒暑假安排大女儿到相关企业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工资为日结算,以帮助妈妈减轻一些家庭负担。看到这母女四人生活慢慢好转,法官们的心中也倍感欣慰。
希望
“少年审判工作关注的不是一个行为或者一件事,而是一个人。从这些年的少审工作经验来看,我们少年法庭法官要帮助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个孩子,更是一个个家庭。”李江说,“只要孩子需要我们,我们就一直都在。” 让每一个从少审庭走出去的孩子,都能够看到生活的希望,市中区法院少审庭的法官们从未停下关爱未成年人的脚步。
2021年,少审庭来了一个特殊的原告,是一个年仅10岁的孩子。她的父母离婚后,孩子判给了父亲,但实际上孩子一直由爷爷和奶奶照顾。母亲每月只支付不到300元的抚养费,还没有按时给付。后来孩子的母亲再婚再育。
由于孩子的父亲出了车祸,拖欠他人大量的债务,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孩子的爷爷、奶奶年龄也大了,没有能力外出工作挣钱养育这个孩子,所以孩子的爷爷作为孩子父亲的委托代理人,到市中区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在开庭审理时,孩子的爷爷情绪一度失控,泣不成声。法官耐心地等待他的情绪平静后继续庭审。经过庭审查明,孩子的母亲患有严重的贫血症,在一家餐馆打工,每月收入仅有2000元左右,其再婚丈夫也没有工作,家里是靠领取低保生活,房子是申请的公租房,家庭生活也十分困难。按照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可能得到全部支持。
在庭审结束后的调解过程中,孩子的爷爷得知孩子母亲的现状,又一度痛哭流涕。当天由于孩子的母亲没有出庭,是法律援助的律师代为出庭应诉和参加庭审,加之调解意见差距较大,调解未能成功。
李江在调解过程中同这个小女孩进行了交谈。孩子虽然年龄不大,却十分懂事,对法官说:“叔叔,我知道妈妈有病,身体不好,要不你判我跟妈妈过,我不上学了,我帮妈妈做饭在家照顾弟弟。”李江听到孩子的话说:“你很懂事,你的这番话让叔叔很感动,但是如果不上学,将来无法很好地融入社会,又能拿什么来照顾自己的家人呢?”李江鼓励孩子要努力学习,长大报答爷爷、奶奶的养育之恩。随后拿出500元交给了孩子的爷爷:“我们可能不会全部按照你的要求来判决,但你不能放弃继续抚养这个孩子,这点钱虽然解决不了你们的困难,是我的一点心意,好好地抚养这个孩子,她很懂事。”孩子母亲的代理律师也受到了感染,将法律援助补贴的2000元钱通过手机微信转给了这爷孙两人,并留下了电话,说以后有困难,可以给他们提供帮助。案件最终判决让孩子的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拿到判决书,孩子和爷爷一起到法院向李江表示感谢。
“保护孩子,就是呵护我们的未来。用法治的力量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空,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李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