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子长法院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2-05-27 15:30:57
 

  中国法院网讯(刘芳)近日,陕西省子长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该案涉案人员21名,涉案总额达8.1亿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拓某、高某等21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通过天行APP、吉光APP、做“卡商”跑分等方式,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获取不法利益,情节严重。21人涉案金额从4.1亿元至5千余万元不等,从中获利22万元至3千元不等。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鉴于该案系社会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考虑到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为妥善审理此案,子长市法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案件专班。同时,制定详细周密的开庭预案,成立综合协调组、安保组、技术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服务组等,协调抽调子长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15名特警,参与庭审保障工作,分工明确,确保庭审顺利开展。

  庭审中,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依法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下午4点50分,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