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贫困就业人数骗取扶贫奖补 被告人获刑八个月
2022-05-19 14:38:03
中国法院网讯(李永良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桂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桂某系某农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018年9月,鹰潭市下发相关扶贫文件,规定对就业扶贫进行相应奖补,桂某所在合作社被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桂某通过虚构吸纳贫困人员就业人数及报酬数额,骗取国家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款47667.6元,骗取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开办费1000元,合计诈骗金额人民币48667.6元。
2021年11月,被告人桂某将诈骗所得2万元上交至贵溪市财政账户,同年12月,被告人桂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
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桂某的亲属代为退缴全部剩余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国家扶贫款48667.6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桂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桂桂某认罪认罚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亦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桂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