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性,蒙着双眼,一手持天平,一手拿长剑。法律人都知道,这就是正义的化身,著名的正义女神,天平代表“公平”,长剑代表“正义”,蒙住眼睛代表“一视同仁”。
学生时代,我对“为了实现正义,必须蒙住眼睛”坚信不疑,并暗下决心此生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工作至今,我所审理的民事案件,虽然大多数是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却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我始终牢记誓言,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不因案情简单而有丝毫懈怠。抽丝剥茧还原事实,释法明理解开心结,破裂的爱情得以修复、濒危的亲情得以挽救、将断的友情得以延续,我在实现正义的道路上乐此不疲地忙碌着。
有时候,改变就在一瞬间。不得不说,一起新类型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改变了我,让我认识到“实现正义,不一定要蒙住眼睛”。
韩女士参加中老年健身舞大赛,舞蹈表演下场后,因身体不适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协商无果,韩女士的家属提起诉讼。
为了抚慰韩女士的家属,使其尽快得到赔偿,我们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因差距太大未能达成一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于是,我们立即安排了开庭时间。
庭审很激烈,也很顺利。庭中调解的再次失败,预示着判决即将闪亮登场。
然而,事实证明,调解并非一帆风顺,判决也绝非易事。
经过庭审,事实已然查清,但本案的难点在于法律适用。一条路通向过错责任,一条路通往公平责任,歧路纵横,何去何从?
庭后,我不仅和助理们数次讨论,与院内的行家里手也在不停地探讨,而且还反复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依旧茫然不知所归。
为了寻路,经过114查询,我便贸然拨通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肖华林法官的电话,虚心向其求教。虽不曾相识亦未曾谋面,但从声音中能够感知的到这是一位年轻有活力、业务精湛、理论功底深厚的新型法官,他耐心细致且不厌其烦地解答令我受益匪浅。
考量再三,我们最终适用了公平责任,由韩女士和商演的发起者、合作方三方分担损失。
蒙住眼睛,固然有利于确保司法不偏离公平正义的轨道,但也要像丹宁勋爵说的那样,“摘去那块布看看哪条路通向真理,哪条路灰尘越少哪条路就越好”。学海无涯,我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视野,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审理好层出不穷的新类型案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在每一起案件中找到灰尘少的通向真理的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果园人民法庭庭长徐晓红/口述 赵 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