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福建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至今年4月,福建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额658亿余元(人民币,下同)。
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郑雷声表示,福建公安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破获非法集资、传销案件517起,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当天发布的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披露了一起莆田“8·24”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以犯罪嫌疑人郭某洪为首的犯罪集团,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对接境外期货平台,非法从事黄金期货交易活动,涉案金额达9亿余元。2021年12月,莆田公安破获该起案件,并缴获大量作案工具。
“今年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闽剑一号’专项行动和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22’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郑雷声介绍,仅第一季度,就破获非法经营支付结算、非法经营外汇、洗钱等地下钱庄类案件33起,比增94.1%,维护了国家金融秩序。
今年1月,福建龙岩警方破获“1·10”跨境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捣毁生产、销售及通过地下钱庄汇兑赃款的犯罪产业链,共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打掉犯罪窝点6处,场缴获假冒品牌运动鞋成品、半成品20余万双,假冒商标标识100余万件,涉案价值3.6亿余元。
据披露,福建共破获非法集资、传销案件517起,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共破获侵权假冒案件1046起。
福建还围绕“假企业”“假出口”等重点,全链条打击虚开骗税犯罪,2021年以来全省共破获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案件352起,“摧毁了一批职业涉税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斩断了一批涉税犯罪产业链条。”郑雷声说。
郑雷声指出,福建持续推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克服境外疫情严峻、国际通航受阻等因素,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缉捕、劝返潜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0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