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4月26日报道,广东近日印发了《关于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针对自动制售设备食品安全风险特点明确了经营者权利义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等内容。下一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引导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
随着科技和经济发展,不少地方出现了利用自动化设备从事食品制售的经营模式,即经营者通过放置的自动设备,对预先投放的食品原料自动完成加工、销售非预包装即食类食品的经营活动。时下,利用自动设备制售食品的经营愿望和市场需求越来越多,但这种全新经营模式,尚缺少国家层面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对于自动现制现售食品这一新业态,监管部门要打破惯性思维,积极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并为其发展留足空间,激活消费市场,进而带动与扩大就业。
上述地方监管部门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许可条件和监管规则,便是支持、引导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敦促相关经营者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强化安全责任和风险评估,保障食品安全的必要之举。
利用自动化设备现制现售食品,不仅能给消费者带来购买上的便捷,而且能够节省商家的人力、场地等生产经营成本,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这种经营方式某种程度上亦可降低人员聚集和病毒传播的风险。但食品毕竟是特殊商品,对其质量安全的监管必须压实做细。
去年11月,浙江杭州拱墅市场监管局发放了该市首张自动制售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自动现制现售食品的设备投放企业,只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对各台设备的摆放点进行备案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此次出台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原料采购、存贮、运输、加工、供餐等全环节食品安全自查内容;明确了经营者信息公示、录像留存、设备洗消、维护等义务;明确了不得使用自动设备现制现售的、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范围,等等。
期待有关地方在加强自动现制现售食品安全问题上的探索和尝试,能够积累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为这一新模式的发展铺路,也为人们舌尖上的安全和美好生活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