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侮辱“冰雕连”的网络“大V”罗昌平被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报道显示,罗昌平是个“惯犯”,多年来罗昌平在其个人微博账号上发表了9篇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这9篇帖文的阅读量累计达1700多万次,其个人账号被微博平台依照微博社区公约处置约30次。但他仍然不思悔改,2021年10月电影《长津湖》在全国热映,影片中“冰雕连”和“冻土豆”的情节让全国人民深受震撼,罗昌平却再次公然发表违法言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确立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设置这一罪名是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特殊保护。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被告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历史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历史就是历史,事实就是事实,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历史和事实。然而在现实中,一些人把历史当作“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将党史庸俗化、娱乐化,甚至做出贬损、丑化革命烈士、英雄模范的违法犯罪行为。联想到2015年的加多宝公司侮辱先烈邱少云案,2017年方志敏烈士名誉侵权案,2021年初“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再到前些年的侵害“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恶搞董存瑞、丑化刘胡兰等种种历史虚无主义的事件,实为天理、国法、人情所不容。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民意一边倒地赞同严惩侮辱先烈行为,也充分说明了“公道自在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实现了思想领域的正本清源。但不可忽视的是,历史虚无主义不但没有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还呈现出一些新的苗头和动向。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历史,坚持正确党史观,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自觉,才能在乱云飞渡中把牢正确方向,在沧海横流中坚毅前行,开创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伟业。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