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审委会委员、刑三庭庭长尹爱平:
许又德是刑三庭业务指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庭里的业务指导、扫黑除恶、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无论是办案子,还是扫黑除恶、利剑护蕾等中心工作,许又德总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法律、政策和精神实质,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到工作当中去。他经历了多个岗位,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从邵阳中院审判员岗位考入省高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业务指导组组长,他一直在不断自我挑战,能动地开展工作,使自己从外行新手成长为行家里手。他肯干事,不论在哪个岗位,都能扎进去,踏踏实实地干。为人坦坦荡荡,处世干干净净,待人坦诚,性格直爽,许又德的生活很简单,干工作,带孩子,两点一线。在纪律作风和公正廉洁方面,对自己要求很高。
湖南高院刑二庭副庭长李伟华:
“勤于积累、善于总结”是许又德的一大突出特点。他一直坚持做个“有心人”。新的规定第一时间学习,学习中的心得、疑问等都随手记在案头工具书上,工具书上记得密密麻麻,定期挤出时间整理。在与同事的日常交流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他通常要追问甚至“抬杠”几句,在“唇枪舌剑”中引发观点碰撞,不少情况还要缠着别人索要判决文书等材料,拿到手再细细琢磨一番,记下自己的理解。近年来,他撰写了不少有分量的综合业务材料,这与他平常的积累、总结是密不可分的。
湖南高院刑三庭副庭长李买生:
许又德对待工作从不推诿,总是认认真真、保质保量地完成。记得2021年底的一个周五快下班的时候,根据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庭对近几年全省法院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判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并于周一提交调研报告。许又德接到任务后,二话不说,连续加班至凌晨一两点,对全省2017年至2021年审结的3万余件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数据分析,并提出了合理建议,该报告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湖南高院刑三庭四级高级法官程波:
许又德平时很注重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善于研究,能够吃透上情,深入领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省委的部署要求,同时也能摸清下情,通过调研弄清实践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在此基础上进行消化、归纳和提炼。因此他的调研、指导工作总能把住主脉、解决问题,为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有20多篇各类调研、经验材料被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法院刊发,撰写的案例被全国扫黑办编入指导案例。如今,他已成长为业务指导组组长,正带领着团队成员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