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陆妍)随着电商行业的兴起,快递业发展迅速,在寄送快递时,消费者可以选择为快递包裹“保价”,一旦出现快件丢失等情形,就能根据保价金额进行索赔,减少损失。一些不法分子却瞄准了这一便利,上演了一出“贼喊捉贼”的把戏。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快递丢失”诈骗案件,两名快递小哥依法受到严惩。
王某和熊某原为某公司的快递员,2021年初,俩人不满公司待遇,罢工后被开除,心生怨恨伺机报复。因在职时听说了一些快递丢件索赔成功的案例,加上公司快递站点面临搬迁,整体管理混乱,俩人觉得机会来了,便故意制造了一起“丢件索赔事件”。
为了让整个寄件过程发生的真实可信,王某联系了家住江苏东台的嫂子侯某帮助其实施诈骗,并许以700元报酬,侯某因手头拮据欣然答应,王某还向忠厚老实的好友王某某寻求帮助。2021年1月,熊某以9299元的价格网购了一部手机,寄给江苏东台的侯某。侯某收到后,王某通过手机远程下单,联系快递上门取件寄回宜兴,收件人为王某某,同时对该手机保价10000元。当负责派送的快递员电话联系王某某时,他谎称自己不方便收件,要求把快递放在快递代收点,由朋友去取,快递员便把快递留在了代收点。2021年1月15日晚上6点多,王某某趁天黑来到代收点,偷偷将快递取出。
此后,侯某按照王某的指示,以未收到包裹为由向快递公司索赔。根据快递公司规定,包裹丢失应在48小时内进行赔偿。很快,10000元赔偿款便打入侯某的账户。侯某将其中5000元打给熊某,剩余5000元自行扣下用于购买新手机。第二天,负责派送的快递员得知快递丢失,赶到代收点查看监控,发现快递已被一名戴口罩的男子拿走,于是报了警,这才揭开了王某等人“碰瓷”快递公司骗取赔偿款的骗局。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王某还在网上商城购买手机,指使朋友小军(另案处理)将该手机包裹窃走交给自己,再以未收到货物为由申请退款,获得商城退回的手机购价款10099元。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熊某、王某某、侯某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熊某、王某某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分别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熊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侯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