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徐强)内蒙古自治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服务大局职能,结合全盟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开通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推动涉企案件高质量、高效率办理。
一是设立“绿色服务窗口”,设专人提供优先的诉讼辅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现场立案、跨域立案、查询咨询服务,对涉企纠纷案件加盖“涉企案件”标识,确保立、审、执各环节快速运行。对缺少非法定材料的案件进行“容缺受理”,先行立案并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善。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及时办理诉讼费缓交、减交手续。免除企业预交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或者破产清算后,向被执行人收取或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二是落实“一网通办”诉讼服务,引导、帮助涉诉企业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送达、网上保全、网上鉴定、网上开庭、自助领取文书等智能化平台办理诉讼服务事项,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推行无纸化审理方式,同步随案生成电子卷宗,畅通案件材料流转渠道。落实诉讼费用“网上退”“主动退”机制,实现诉讼费缴退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涉企纠纷案件退费效率。
三是推动“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协调工商联等部门参与涉企纠纷诉前在线调解,推进涉案企业便捷、快速解决纠纷。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及时衔接诉讼程序予以确认或制发调解书。落实法院与公安机关协查机制,涉企案件立案中出现无法获得被告准确信息,造成立案困难或难以确定管辖的,可申请向公安机关查询信息,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般在一个月内审结,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四是畅通联络沟通渠道。落实法院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机制,强化协作、沟通、交流,共同会商解决涉企纠纷重点难点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