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以认购碳汇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案宣判
6名盗伐林木者自愿认购碳汇2.4万千克
2022-04-13 09:01: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季强
 

  近日,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盗伐林木案中,6名被告人通过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自愿认购了24000千克的“碳汇”用于盗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该案是四川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修复性司法案件,也是宝兴法院继发出全省首例补栽补种判决和强制执行补种令之后的再一次修复理念探索创新。

  据了解,被告人王大志等6人得知枫树、槭树可卖与商家制作小提琴、大提琴获利。在利益驱使下,6人产生了结伙盗伐林木牟利的念头。2021年5月到9月,王大志等6人先后在雅安市宝兴县、天全县境内盗伐3棵枫树、4棵槭树,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为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和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宝兴法院引入“碳汇”修复理念,即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经过多次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探讨修复方案,促使6被告人自愿从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认购24000千克“碳汇”,用于修复其破坏的生态环境。认购金将由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按照程序用于生态资源保护,以达到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所购“碳汇”量将用于抵消生态环境受损地碳排量。

  6名被告人除进行“碳汇”修复外,还将根据修复作业设计再补栽补种70棵云杉。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