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买的衣服快到夏天了还没发货,预售是在考验我对店家的忠诚度吗?”近期,有关网红电商预售的话题引发了大量讨论,多名网友表示对随处可见的预售已逐渐失去耐心。预售到底是商家的无奈之举,还是转嫁风险的钻空子行为?律师表示,单方面延期发货甚至最终不发货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4月4日中新网)
电商预售本质上是以销定产,商家通过预收消费者全款或定金,达到一定单量标准后,即可下单给工厂生产,最后将商品快递到消费者手中,缩短了中间环节,契合电商模式。预售做为一种商业模式,以定制商品为媒介,打通了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实现产业链资源高度整合,可以提前锁定销量,并为厂商节省开发、生产成本,达到零库存、无浪费,消费者亦可提前介入产品设计,自主定购喜爱的款式。
显然,电商预售本无罪,如果操作得当,可以利惠多方,实现市场共赢局面。而且,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大多数还是喜欢预售,部分消费者吐槽,也并非是在反对预售制,而是对部分商家的超长预售不满意,认为商品从定购到拿货的时间周期过长,甚至于无故延长发货期限,又不给出合理解释,耽误了正常使用,严重影响到个人消费体验感。
可见,电商预售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规范,完善预售规则,特别是对消费者最头疼的预售期限,制定出一个合理的标准,比如按照商品的种类,分为7天、14天等,最长可为45天,避免出现超长预售期。至于个别手工定制商品,制作周期漫长,消费者理解且能够接受,则可协商一个预售期,并需要进行备案,双方签订交货合同,按期履约即可。
而且,最关键的是,预售款不能直接支付给商家,需要留在平台上,由平台承担起第三方存管资金管理责任。如果商家不能按期发货,则由平台按照消费者的意愿,可将预售款原路退还,或者消费者同意延期,那么就由商家支付延期补偿金,以降低消费者的风险。如果商家最终不发货,或者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商家单方面中止合约,那么就构成违约,平台可以扣除其保证金,赔偿给消费者,以提高商家的违约成本。
电商预售模式并非看上去那么美,其有一定的进入门槛,商家不能只想着多接单、多赚钱,要考虑自身的资源整合能力。如果相关能力欠缺的话,就不要盲目搞预售,以免造成亏损、产品质量不佳、生产供应不足、无法及时供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