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女性骗取男友钱财 男子获刑二年二个月
2022-04-02 15:52: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现在回想起来,至今为止我连对方究竟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但对方一开口跟我要钱,我就这样心甘情愿地一笔笔给了她,甚至借了网贷都要把钱转给对方……”被害人飞某说。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借网恋实施诈骗案,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7年,被告人罗某(男,23岁)以女性身份及头像注册微信,自称其姓名为“甜甜”,并使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在微信上冒充女性,寻找潜在作案对象,并假借“谈恋爱”的名义,伺机向其索取财物。
被害人飞某通过微信认识由罗某伪装的这名“女子”后,在言语交谈中,被害人感到与之情投意合,遂与对方确立“恋爱”关系,并以“男女朋友”相称。在二人“谈恋爱”期间,被告人罗某多次编造家人生病、家人欠债、自己需要生活费等种种事由,索要钱款。截至2020年9月,被害人飞某多次通过微信向罗某转账共计人民币109394.54元。罗某诈骗得手后,将上述款项挥霍一空。
西山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的女性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多次虚构家人生病、欠债、需要生活费等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