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杨光 曹红坤)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某、孙某有期徒一年五个月、七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2021年7月29日,84岁的王老爷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他在北京市昌平区某中医医院被骗购买了号称能治病的不老莓浓浆饮料,经过上网查询,这是一款食品而不是药品,他被骗了5万多元。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发现潘某于2021年7月租用北京市昌平区某中医医院,招募孙某等人合伙推销不老莓产品。他们以免费领礼品等名义,安排人开车将多名老人接至医院,并给老人讲课,宣称医院有9D光波检测仪器可以检测多种疾病,现场给老年体检,并告知老人患有心血管疾病等疾病,进而推销不老莓产品,谎称该产品能够清理血管淤堵,可以治疗疾病等,诱使老人购买不老莓产品。
经对不老莓产品进行成分分析,该产品成分主要为果糖、乳酸、柠檬酸等。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称,涉案不老莓产品属于普通食品,不是药品。被告人潘某共骗取他人6万余元、孙某骗取他人5900余元。
二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后,孙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二被告人在家属协助下退赔大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审理阶段,潘某退赔剩余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损失已全部挽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关于潘某的辩护人所提潘某具有如实供述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潘某到案后仅供述其租用场地销售不老莓浓浆等情况,并未如实供述其伙同他人通过销售不老莓产品诈骗老年人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被告人潘某、孙某诈骗老年人财物,法院在量刑时对此酌予考虑。鉴于被告人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庭审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被告人在家属协助下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潘某酌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