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管爸我管妈”的赡养协议合法吗?
2022-03-26 09:04: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朝清
近日,一则看似公平的“你管爸我管妈”赡养协议案件引发关注。3月22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通报了该案例。原来,浙江余姚陈大爷的两个儿子30年前曾达成内部协议,签订过一份《永立分书》约定“你管爸我管妈”。妻子去世后,如今卧病在床的陈大爷的赡养问题却被兄弟俩互相推诿,陈大爷无奈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内部赡养协议不是赡养义务的“挡箭牌”,最终法院为陈大爷主持了公道。
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现实生活中,子女们因赡养父母订立的各自分别承担赡养一方父母的协议,是子女间就赡养义务的实际履行作出的事先安排。这种赡养人内部间的约定,并不排除赡养人的义务。因此,本案例中,哥哥不能因已按约履行《永立分书》免除对父亲的法定赡养义务。
不过,哥哥已经按照内部协议赡养了母亲,虽然还必须依法赡养父亲,但如果按照一半的份额来分摊赡养费用,显然有失公允。因此,法院综合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其已依约履行《永立分书》等情况,最终酌情认定原告每月需赡养费2000元,哥哥、弟弟各承担各项费用的40%、60%。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道德上应当遵守的孝敬行为,也是法律上规定的法定义务。可以说,此案例是一堂很好的普法课,不仅以案说法向公众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也警示子女不得互相推诿,应依法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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