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双向诈骗七万余元获刑三年二个月
2022-03-24 11:07: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0月3日,张某玩网游时加入了玩家QQ群,在群内获悉游戏商杨某有意找广告商退还其先前缴纳的广告费,遂产生将广告费据为己有的想法。随后,张某使用自己的QQ与杨某聊天,谎称自己系某支付平台的客服,要求杨某扫描自己发送的二维码并提供验证码,由此成功盗取杨某的QQ号。接着张某登录杨某的QQ号,以杨某的名义与广告商胡某取得联系,并告知胡某自己的合伙人将会与其联系退还广告费的事情。之后,张某使用自己另一个QQ号,假冒杨某的合伙人与胡某互加好友,并向胡某提供了一张自己母亲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要求胡某将商量要退的广告费转至该账户,胡某遂将退回的广告费总计79431元转至该账户。得手后,张某将胡、杨二人从QQ中拉黑,并退出玩家QQ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退赔了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