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法院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宣判
2022-03-24 09:55:50
 

  中国法院网讯(姜雨佳)3月22日下午,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鄢城法庭首次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中进行当庭宣判,从开庭到下达判决全程仅用了20分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诉讼效率,达成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月14日,屈某来宜城法院起诉沈某,要求其支付拖欠了一年多的肥料款。鄢城法庭快速寻人,在次日即对沈某进行了送达,并重点释明了新民事诉讼法中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新规。为保障沈某的诉讼权利,法庭将开庭时间定在一周后的22日下午。庭审中,承办法官许昌进重点调查了欠款的形成及还款情况,对已还欠款进行依法扣减,屈某也表示认可。本案中沈某虽未到庭应诉,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承办法官当庭即进行了宣判。

  庭审结束后,鄢城法庭又迅速到沈某的住处进行送达,沈某表示服从判决,会尽快筹钱还给屈某。拿着新鲜出炉的生效判决书,屈某的眉头不禁舒展开来。短短20分钟,让拖延了一年之久的纠纷尘埃落定。

  法官说法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对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完善。

  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对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也可以对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纠纷,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根据案件情况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