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舆论关注到一些地区陆续发布的建筑业清退令对超龄农民工的影响问题。这些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禁止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危险性、风险性高的特殊工作”等内容。
从现实角度看,这些政策的出台是基于对超龄农民工群体安全的考量,目前对他们的影响也较为有限。首先是发布政策的城市仅限于东中部少数地区且并非“一刀切”禁止进入工地。按照文件以及媒体采访的相关负责人所述,超龄人员虽然不能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但是可以从事工地上的辅助性岗位,比如保洁、保安、仓管等。其次是建筑工地的确已经成为超龄人员安全事故高发地,他们在体力、精力方面难以胜任超强体力工作,偶一疏忽就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不过,为何本来释放善意的政策会引来如此多的目光?想来,还是因为人们都在关注着,如何让为国家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的农民工群体进一步公平分享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农民工群体的产生有其独特历史背景,数十年来他们受追求更好生活的经济动因驱使,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城市工作,用汗水和青春推动了中国城镇化进程。而今,他们老了,曾经那些肌肉健硕手握锤头的建筑工人,逐渐也有了布满皱纹的脸庞和佝偻的身姿。
国家统计局《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560万人,平均年龄为41.4岁,其中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6.4%,而2016年的数据则为19.1%。农民工群体老龄化是一个客观事实。对于超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问题是:“我还干得动,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干下去?”而对于我们来说,问题则是到了可以享受幸福晚年时候,他们为何还需要继续从事劳作?倘若想要发挥余热,又该如何配套相关制度政策?
有数据指出,在超龄农民工群体继续外出打工的理由中,最主要的是减轻儿女负担和储备养老费用两项。简言之,一方面是“为子女计”的传统文化促成,另一方面就是不得不“自我养老”的现实所致。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超龄农民工缺乏缴纳养老保险意识,加上现有养老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因素,他们无法在城市生活中把养老与工作割裂开来。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将社保的社会统筹部分金额与缴纳地解绑,企业与个人缴纳费用均纳入社保权益转移接续范围,实现“钱随人走”,以支持将更多灵活就业群体纳入社保体系之内。此外,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以超龄农民工应对人力资源短缺也是一种重要方式,关键在于尽快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其权益,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来拓宽其就业渠道,如此才能把惯常认知中的“负担”转变成“资源”。这些有益的建议和尝试,无疑体现了人文关怀和治理温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