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安严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记者20日从安徽省公安厅获悉,2020年6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以打击涉渔犯罪为主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即“长江禁渔”行动,为期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安徽公安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
2022年1月,合肥庐江警方收到线索,郑某及妻子等人与临巢湖乡镇渔民事先取得联系,非法收购渔民捕捞的渔获物。为躲避公安机关侦查,郑某与渔民交易时间多发生在凌晨且基本使用现金交易。犯罪嫌疑人将收购的刀鱼等渔获物进行包装后通过客车带货的方式发给江阴商家刘某等人。
3月4日,庐江警方分成12个抓捕小组奔赴合肥、庐江、巢湖、江苏省江阴市等地开展集中统一收网,一举抓获涉案人员12人,扣押涉案刀鱼500余斤、作案渔网37张。经集中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全部犯罪事实,初步查明了涉案刀鱼1600余斤,涉案价值20余万元。
2021年10月,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工作中发现了刘某林等人涉嫌在芜湖经开区天门风景区长江沿岸的非法捕捞行为,在对刘某林团伙“捕、运、销”犯罪环节查清摸透后,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与长航芜湖分局专案组民警一举抓获刘某林、刘某刚、刘某花等3名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作案小快艇1艘、车辆1台、电瓶3台、网具2套、鱼护1套,青鱼、鳜鱼等8种渔获物共计179尾、313.69千克。
三个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林与其弟刘某刚多次驾驶小快艇,在长江东西梁山水域利用丝网等禁用渔具实施非法捕捞各类水产品2000余公斤,所得渔获物由刘某林的妻子刘某花在四褐山农贸市场加工、处理,并销售至饭店、水产店,非法获利11万余元,形成“采运销”一体的家族式非法捕捞团伙。目前,根据前期掌握情况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专案组陆续抓获涉及5家餐饮店、2家水产店及9名个人共16名买鱼下家。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勿“亲自上阵”非法捕捞水产品。